各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W-190号),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4份,每页需盖章)及电子刻录光盘(PDF扫描版1份,word版1份)报送至成都公路口岸811室。
附件:
1.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W-190号)
2.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抓好行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130号)
3.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
4.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15年本)
5.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2015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