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龙泉驿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以及《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2022年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工作方案》,进一步促进制造业创新平台全覆盖,激发制造业创新活力,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牵头,联合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制定了我区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二、政策考量
一是充分考虑我区创新平台现状,体现政策的必要性。截至2022年底,全区现有规上工业企业378家,设立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有76家,规上企业研发平台覆盖率仅20%,通过制定该认定管理办法,积极引导规上制造业有研发机构、有研发人员、有研发经费、有研发活动,从而逐步提高我区制造业创新能力水平。
二是现有创新平台政策已经到期,强化政策的延续性。我区印发《关于实施“龙泉驿英才计划”加快高层次人才聚集的若干政策》《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政策均涵盖创新平台支持政策,但已分别于2023年1月10日和1月20日到期失效,该管理办法延续并整合了过往政策中关于创新平台部分条款。
三是充分参考借鉴省市认定标准,确保政策的规范性。省市对各类创新平台有明确认定标准的,参照其标准并考虑区级创新平台建立的基础条件,适当降低门槛设置区级标准。对省市无明确规定标准的,结合龙泉驿区实际和发展所需,设置认定标准。
三、主要内容
本政策共包括5章18条内容。
一是总则,明确了该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相关概念,以及主管部门的职能和申报主体的范围。二是区级创新平台认定条件,包括区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区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其他创新平台认定5个类别,分别给出明确的认定标准。三是平台申报、立项与管理,包括申报流程、项目评估等内容。四是政策支持。包括政策支持形式和政策支持金额等内容。五是附则。
解读机构: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解读人:李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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