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川科政〔2022〕4号)要求,现对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清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日—3月9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0827)5265035
对外合作与科技监督科(0827)5269390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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