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6〕1号)要求,我局认真对2025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形成《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轮第二批(第三年)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绩效自评表》,经市财政局审核确认,现将自评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市经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市纪委派驻市经信局纪检组:61881627
市经信局机关党委:61885837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企业服务处:61885840
附件: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轮第二批(第三年)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绩效自评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我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