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8-104号)和《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成财农发〔2022〕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入库项目申报工作,通过“村(户)申报、街道(镇)审核”,共收集到户项目1个,涉及资金1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论证审查工作。现将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的《成都市郫都区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附件:成都市郫都区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成都市郫都区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成财农发〔2022〕20号)文件精神,为如期完成犀浦街道1户(2人)消除致贫风险任务目标,按照《成都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8-104号)要求,犀浦街道从《郫都区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中提取1个到户项目,并拟定了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结合镇上报送的项目实施内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实现监测帮扶户增收致富能力不断提高,为如期完成犀浦街道1户(2人)消除致贫风险任务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补助资金安排及项目实施计划
预算安排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万元(1户2人,每人安排0.5万元)。计划实施监测帮扶户产业帮扶(兰花代种代养)项目1个,涉及犀浦街道1个村。
三、建设时限
该项目原则上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到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率达100%。
四、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
(一)项目实施。村级应组织帮扶对象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2022年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及验收、报账。衔接资金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内以相同内容向不同部门重复申报,不得弄虚作假、骗取项目和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一经备案,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变更的,须从区级项目库中选取项目,按原程序申报审批后实施。
(二)项目验收。采取村自查、街道(镇)初验、区验收方式开展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项目村两委和村监委会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村民代表对项目进行自查,作出验收评定,报请街道(镇)验收;街道(镇)接到项目村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作出初验评定,报请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区农业农村局接到街道(镇)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联合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作出验收评定结论。各级应严格按照市级备案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验收,包括: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效益、档案管理和有关文件资料、图表、财务档案、公示等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验收小组应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限期完成时间。
(三)公告公示。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分级分类公告公示。区级在收到上级下达资金60日内,对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公告公示。项目街道(镇)、村(社区)在收到区级下达资金后10日内,对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人)、受益对象、补助标准等在街道(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10日内,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可参照公示内容,并增加项目验收结果。
(四)拨付管理。衔接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要求拨付。结算依据包括:项目实施票据、项目实施初期和末期照片、项目验收资料及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监督管理。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管力度,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纪律、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滞留、挤占、挪用、贪污资金的,从严、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该监测帮扶户增收12000元,提升了生产水平,提高了生活质量,有利于尽快消除致贫风险。
附件:
1.成都市郫都区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2.成都市郫都区监测帮扶户到户项目实施方案表
3.成都市郫都区监测帮扶户到户生产资料补贴实施方案花名册
附件1
成都市郫都区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街道(镇) | 合计 | 监测帮扶户到户产业项目 |
市级 |
合计 | 1 | 1 |
犀浦街道 | 1 | 1 |
附件2
成都市郫都区监测帮扶户到户项目实施方案表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申请补贴户数(户) | 补贴项目数(个) | 申请财政补贴(万元) | 项目 责任人 |
街道(镇) | 村 | 总户数 | 家庭人数 | 其中:残疾人数 | 种植业 | 养殖业 | 加工业 | 乡村 旅游业 | 其它 | 小计 | 种植业 | 养殖业 | 加工业 | 乡村 旅游业 | 其它 |
合 计 | | | | | | | | | | | 1 | | | | | 1 | |
犀浦街道 | 犀浦村 | 兰花代种代养 | 购进一批兰花进行养植,成熟后转卖产生收益 | 1 | 2 | | | | | | 1 | 1 | | | | | 1 | 谭烈 |
附件3
成都市郫都区监测帮扶户到户生产资料补贴实施方案花名册
栏次 序号 | 项目实施地点 | 申请补贴人 | | 财政资金补贴用途 (具体环节) | 项目实施时间 | 申请财政补贴(万元) |
街道(镇) | 村、组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小计 | 种植业 | 养殖业 | 加工业 | 乡村 旅游业 | 其它 |
户主 | 家庭成员 |
1 | 犀浦街道 | 犀浦村 | 陈林 | 陈林 | 510124197411280419 | 购进一批兰花进行养植,成熟后转卖产生收益 | 2022 | 1 | | | | | 1 |
2 | 陈文娟 | 5101241998011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