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成都经开区工业厂房租赁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成都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6日
成都经开区工业厂房租赁管理办法(暂行)
为筑牢建设成渝制造业高地基础,进一步规范成都经开区工业厂房租赁管理,整合现有资源,盘活闲置低效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结合成都经开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工业厂房是指在成都经开区范围内城市规划为工业用地,除区属国有企业外投资建设的工业厂房及配套用房。
二、出租条件
(一)出租方条件
1.出租方须为工商注册登记、税务和统计关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均在龙泉驿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
2.出租方在存量工业厂房出租前,须先和属地街镇联系,提供环保、安全和消防等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批文件,由属地街镇建立出租工业厂房台账。
3.出租方作为工业厂房的所有者,必须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4.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引导承租企业到属地街镇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5.原则上不允许承租方转租(属地街镇同意除外)。
6.本办法实施之日后,投资协议未约定出租内容的新竣工
企业,厂房全部用于出租须与招商部门重新签订投资协议。
(二)厂房基本条件
1.工业厂房无经济纠纷,并完成竣工验收或取得房产证。
2.符合建筑质量标准、可以安全使用。
3.符合消防、环保等规定要求。
(三)承租方条件
1.入驻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定位;禁止类、限制类以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不得入驻。
2.入驻项目须通过属地街镇备案,并成立工商注册登记、税务和统计关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均在龙泉驿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后方可入驻。
3.入驻项目须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等要求,并根据项目情况及时办理环评、排污许可、能评、安评等必要审核手续。
4.鼓励优质企业入驻工业厂房,对达到功能区准入门槛条件的企业,优先给予省市区相关政策支持。
三、入驻程序
(一)项目受理
出租方、承租方向属地街镇申请工业厂房租赁,填写《成都经开区租赁工业厂房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二)项目审核
属地街镇结合产业要求,自收到租赁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出租方、承租方及项目审核工作,并函告相关部门入驻项目情况。
(三)入驻服务
各相关部门依据属地街镇意见,协助企业做好项目入驻的各项服务工作。
四、日常管理
(一)严格出租项目准入管理。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目录、环保、规划、用地、安生产等要求的项目从源头上杜绝入驻。
(二)存量出租项目排查清理各街镇对辖区内存量出租项目按照新入驻项目准入要求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进行登记,建立管理台账。
(三)加强厂房出租日常监管。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属地街镇联合相关监管及执法部门,根据各自法定职能对出租工业厂房加强日常巡查,发改、经信、应急、住建、环保、规自、执法、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检查和整治。
(四)建立项目入驻考核机制。区经信局每年对出租方进行用地绩效评价,对于被列入用地绩效评价结果c类及以下的出租方,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在用能价格、税收政策、资源配置、项目申报、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差别化措施。
五、工作分工
区经信局:牵头负责全区工业厂房出租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考核等工作。对被列为用地绩效评价c类及以下的企业,抄送环保、住建、应急、消防、税务、供电、供水等部门。
区发改局:负责对入驻企业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标》的产业类别提出意见。
区综合执法局(区城管局):负责查处城市、镇规划区耒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
区应急局:负责对出租工业厂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检查,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久拖不决的企业,挂牌督办,依法依规查处、取缔、关停,消除安全的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立项备案;负责承租方登记注册服务相关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项目进行环保检查,负责对环保手续不完善、破坏生态环境或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企业进行查处。
区税务局:负责对税收数据存疑的企业进行查处。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加强对出租工业厂房的消防安全检查。
国网龙泉驿供电公司:负责对用地绩效评价c类及以下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
经开国投集团:负责对用地绩效评价c类及以下的企业实施差别化水价。
各街镇:负责辖区内工业厂房出租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工业厂房管理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对工业厂房出租项目进行备案指导和入驻服务,依法加强工业厂房出租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时报相关部门处置。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属地街镇形成合力,对符合入驻要求企业加强指导和服务,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定期调度。属地街镇定期将出租情况报经信、投促部门,实现工业厂房资源统筹管理。区经信局牵头调度工业厂房出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形成调度、督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三)严格监督考核。为强化工业厂房出租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工业厂房出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区经信局定期通报工业厂房出租工作相关情况,通报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本办法由成都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若遇新政策出台,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