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市)县财政局、水务局,四川省成都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9号)精神,现下达你们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财政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四、严格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54号)和《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31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快项目建设,力争在2022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2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安排表
2.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3.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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