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督(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现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望高度重视,切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服务和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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