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四川省专利奖的通知》(川知发〔2015〕52号),将申报2015年四川省专利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a
凡四川省行政辖区内于2015年3月31日前(含3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专利,符合《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申报条件,以及第十二条规定的专利和企事业单位,可申报四川省专利奖。
二、申报推荐
县(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的申报,按照《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对申报单位提交的《四川省专利奖申报书》及相关证明等附件材料进行初查,择优向市科知局推荐申报专利,并填写申报专利汇总表。
三、申报时间
6月10日前,各推荐单位统一把申报材料报送市科知局知识产权科。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实施细则》和本通知的要求,填报《四川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准备有关附件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形成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
同时,准备与申报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每个申报专利一个文件夹,以“市州(部门)名+申报单位名”命名;申报书为word文档格式,以“申报单位名+专利名称”命名。
2.原则上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只申报一项专利。
3.申报单位应对填写的材料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四川专利奖的通知》及其附件请从http//www.scipo.gov.cn/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告栏下载。
地址:遂宁市明月路356号 市科知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人:王思义、王精忠
电话:0825-2655078
电子邮件:381370723@qq.com
遂宁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5 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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