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街道):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6〕263号)和《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减灾第二批)的通知》(成财农发〔2026〕32号)的要求,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规范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新都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水稻重大病虫害及红火蚁疫情防控方案》。
一、组织申报工作
请各相关镇(街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水稻规模种植户积极申报。申报主体需为我区“精华灌区粮油基地”(清流镇、军屯镇、新繁街道、斑竹园街道)内的水稻规模种植户,且自愿参与项目实施。各镇(街道)要对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种植面积等进行严格初审,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
二、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经所在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新都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水稻重大病虫害及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申报表》:需完整填写经营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水稻种植面积、植保机械情况、土地来源等信息,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及负责人签名。
项目实施备案材料:①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或交易鉴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新都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水稻重大病虫害及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统计表》:由各镇(街道)汇总辖区内申报主体信息后填报。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请各相关镇(街道)于2026年7月24日17:00前,将分管领导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通过蓉政通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洪果
联系电话:028-83930043
附件:
1.新都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水稻重大病虫害及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申报指南
2.新都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水稻重大病虫害及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面积分配表
3.新都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水稻重大病虫害及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申报表
4.新都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水稻重大病虫害及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统计表
5.新都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水稻重大病虫害及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作业日志记录表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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