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有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意见》(川委发〔2021〕1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21〕14号)落地落实,依靠科技创新加快我省农业现代化,科技厅、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农业科技行动的意见》。现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农业科技行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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