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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区: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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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8-13
  • 来源: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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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21〕136号)转发你们,请各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申报工作,于2021年8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并附电子版)报送至新都区经信局产业二科(新都区静安路469号兴城大厦1701)。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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