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1〕105号)转发你们,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对象和条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单位申报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现场核查和初审,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及被推荐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同时将全部材料电子版制作成光盘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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