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单位
温江区内以生产水稻为主的粮经产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
二、资金名称
2021年粮经产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支持资金。
三、项目支持环节
围绕以水稻为主的粮经产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主要对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和新技术推广薄弱环节予以支持。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须在2021年5月30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递交由项目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后的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和真实性声明)一式2份,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温江区开展粮经产业新技术推广应用100亩以上;
(二)推广新技术为市级以上(含)主管部门推广技术;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无违法不良记录。
六、支持标准
按不超过400元/亩进行支持(具体支持标准根据项目申报面积进行调整)。
七、项目申报程序
(一)广泛宣传。各镇(街)根据本申报指南,对项目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二)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粮经产业主体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概况、目标任务、实施地点(具体到村组)、项目内容及规模、资金投资概算及来源、进度安排、组织管理、效益分析等内容。
(三)方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项目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公示,最终确定2021年粮经产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并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启动项目建设。项目方案一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地点和内容,如确需调整,需报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批。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项目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对2021年粮经产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的申报、资金使用、质量监督和绩效评价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验收工作,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资金拨付。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区农业农村局兑现项目支持资金及生产资料。
本申报指南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温江区粮经产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申报表
2、2021年温江区粮经产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申请报告
3、2021年温江区粮经产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方案
4、真实性声明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