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有关项目推荐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成都市科技项目评估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委托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评估机构,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次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对部分市级科技项目的实施进展、管理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9、2020年获得市级财政资金立项支持且在执行期内的科技项目(名单见附件1),包括:
(一)2019年重大科技创新、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
(二)2020年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重大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
二、主要内容
按照签订的项目合同书,重点检查项目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计划进度完成情况、技术和成果等指标完成情况、经济和社会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三、检查方式
重点项目原则上以材料评估和会议评估相结合的检查方式为主,根据需要随机抽查开展实地评估。
四、材料填报时间
2021年3月8日—4月2日。
五、报送材料
(一)成都市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二)相关附件按照《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中“附件信息”的要求提供,重点项目需提供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
六、报送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登录“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链接)填报《成都市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提交相关附件资料。
2.评估材料经推荐单位和评估机构审查通过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在线打印一式一份,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评估机构。
(中期检查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七、有关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4月2日前完成评估资料的填报工作(包括网上材料提交和书面材料报送)。填报时间截止后,填报系统将会自动关闭,请项目承担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工作。此次参加中期检查项目均涉及后续经费拨付,请项目承担单位提早完成填报工作。
2.重点项目的会议、实地考察将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提问、文本查阅、实地考察、查阅财务账目等方式,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准备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书面,含项目进展、合同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15分钟PPT汇报材料、各类项目执行证明文本材料、项目财务账目原始凭证等。现场考察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项目承担单位须对照《成都市科技项目合同书》,结合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填报有关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数据应真实、准确和完整。
4.我局将对项目承担单位填报评估材料的质量、时效等行为进行信用记录,并将项目执行情况作为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经费后续拨付的重要依据。
附件:
1.2021年第一批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流程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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