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成财教发〔2020〕130号)要求,现拟将资金下达相关企业,请各相关企业按要求履行拨付手续。
一、办理所需材料
请相关企业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收据(第二联,填写样板详见附件1)、专款专用承诺书(自拟并加盖公章,请注明公司实际经营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2020年度市级科技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
附件1:收据填写样板(新)
附件2:天府新区-2021年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经费预算分配情况表(提前下达)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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