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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企业和服务平台(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企业和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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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3-01
  • 来源:经信厅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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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加快推动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一批重点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二)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际国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2.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3.创新能力方面。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4.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5.成长性方面。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不作为第一批申报条件);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二)申报平台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在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方面有较强的服务能力。
    3.具有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型企业、行业“小巨人”企业等重点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经验和案例。
    4.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业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0人。
    5.管理健全,服务规范,无不良记录,在相关服务领域有较好声誉,具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申报资料
    (一)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
    2.四川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3.四川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见附件3)。
    (二)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1.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支持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书(见附件4)。
    2.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支持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1)。
    3.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文件。
    4.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型企业、行业“小巨人”企业等重点企业服务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2),以及服务合同、服务过程、服务成效、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成功服务案例不少于3个。
    5.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3),以及人员学历、专业技术资质、社保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6.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或经法人签字盖章的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财务报表。
    7.服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方案(提纲见附件4-4)。
    8.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9.承诺书(见附件4-5)。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和平台自主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制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实施期不超过3年)并编制申报资料,按程序报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级平台直接报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二)市(州)初审汇总。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进行汇总,填写《四川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5)、《四川省第一批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汇总表》(附件6),于3月5日前连同企业(平台)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报送文件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并附电子版)。
    (三)审核推荐。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对推荐上报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和服务平台按程序进行评审,并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附件:
1.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四川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3.四川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
4.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支持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书
5.市(州)第一批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6.市(州)第一批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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