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适宜向“一带一路”国家转移的可持续发展技术的通知》(国科外便〔2020〕79号)要求,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现通过地方科技厅(局)、各行业协会公开征集适宜向“一带一路”国家转移的可持续发展技术成果,编制《适宜向“一带一路”国家转移的可持续发展技术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成果征集条件
(一)符合“一带一路”国家的产业政策、标准和相关法律,可在“一带一路”国家快速落地并进行市场化推广。
(二)契合“一带一路”国家可持续发展需求,综合效益明显。
(三)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已有多家公司具备相似技术。
二、具体申报要求
(一)技术成果采用在线方式征集 。
(二)在线申报完成后,请申报单位于12月24日前统一寄送本单位纸质申报书及承诺书至科技厅国合处。纸质申报书内容、签字盖章页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将按照要求初审后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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