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我厅已多次要求各有关监理单位督促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验收工作,截止目前尚有6家企业无法开展验收工作,拟终止。
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今后不再受理终止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申请,对单位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创办的企业单位的项目申请也不再受理,同时五年内不得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
现将拟终止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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