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委科技成果登记管理部门:
火炬统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时代火炬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经国家统计局(国统制〔2018〕196号)文件批准,2020年火炬统计执行的调查制度包括以下五大类:1.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制度;2.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制度;3.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4.技术市场统计调查制度;5.全国科技成果统计调查制度。
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和《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规〔2018〕272号)规定,我们制订了《2020年度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由于各相关统计均已纳入国家级认定资质的考核内容,请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各国家高新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根据各类统计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做好工作部署,要求所有填报单位做到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确保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2020年度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附件下载
我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