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4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政策促进大众创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74号)文件精神,经对申报南宁市创业孵化基地单位的申报材料评审、实地考核和公示,决定认定以下4家单位为南宁市创业孵化基地
南宁市创业孵化基地(4个)
1. 广西壹欧谷孵化器有限公司
2. 广西长灏科技有限公司
3.南宁国电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广西深研孵化器有限公司
本次通过认定的单位要按照《暂行办法》要求,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优惠场地;免费提供创业指导、管理咨询、创业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落实创业扶持优惠政策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每年将对创业孵化基地进行绩效考评,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创业孵化基地称号,收回牌匾。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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