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本政策适用对象为在我区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纳入我区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统计(含月报和年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 )《武侯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暨科技创新项目(软件、信息化类)申请审批表》;
(二)《武侯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暨科技创新项目(软件、信息化类)经费预算表》;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五)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经归口单位(所属街道办事处或武侯新城管委会)审核确认并签字(签署意见)盖章的上年度和本年度企业入库税费分月汇总表;注: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六)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软件企业、合作开发技术合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附件:
1.武侯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暨科技创新项目(软件、信息化类)项目申请审批表、经费预算表、税费分月汇总表
2.武侯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暨科技创新项目(软件、信息化类)可行性研究报告
3.武侯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暨科技创新项目(软件、信息化类)使用合同书(立项后的企业才需提供)
4.武侯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暨科技创新项目(软件、信息化类)验收报告(项目完成需验收的时候再提交)5.企业基本情况表
成都市武侯区新经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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