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7号)、《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8〕48号)和《甘肃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甘政办发〔2018〕17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科学数据管理,保障科学数据安全,提高开放共享水平,更好地支撑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省科学数据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省科学数据中心属于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省级科技创新基地,面向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等需求,加强优质科技资源有效集成,提升科技资源使用效率,为科学研究、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提供网络化、社会化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省科学数据中心建设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组织建设和自下而上申报征集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省科学数据总中心+领域(学科)数据分中心”的模式统筹布局,坚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遴选组建。省科学数据总中心负责制定省科学数据中心体系的科学数据管理、交汇、共享、应用和服务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指导各领域(学科)数据分中心开展业务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领域 聚焦我省重点优势学科布局和十大类生态产业发展需求,分领域(学科)进行申报。 2.申报条件 省科学数据总中心申报单位已建成相关科学数据中心,在科学数据管理运行、交汇、共享、应用、服务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具有成熟的科学数据管理运行模式和机制。 领域(学科)科学数据中心申报单位条件: (1)拥有一定体量且具有特色的科学数据,已建立了符合科学数据特点的标准规范、质量控制体系和数据整合模式,在本领域或区域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具备较强的科技数据整合能力; (2)具有科学数据汇交管理能力,已经开展了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服务,具有持续相对稳定的科学数据来源; (3)具有能够纳入共享网并公布科学数据目录及相关服务信息的能力,且发布的科学数据具有唯一的标准标识码; (4)已建成科学数据在线服务系统,并与共享网实现相关信息的对接和互联,科学数据服务稳定、更新及时; (5)具备科学数据保存和共享服务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具有稳定的专职队伍,具有保障运行服务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开放共享服务机制; (6)建立了符合科学数据特点的服务模式并取得良好服务成效。 三、申报流程 申报基本流程包括依托单位申报、推荐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审核受理等基本程序。 1.申报推荐。请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程序和隶属关系进行推荐。 2.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纸质件需一式四份。经依托单位、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纸件材料与电子光盘于2020年9月20日前报送至省计算中心301室。 3.审核受理。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会同专业管理机构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受理。 附件:甘肃省科学数据中心申报书模板 甘肃省科技厅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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