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区内企业: 根据《成都高新区2020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工业稳步开局资金)管理办法》,现将成都高新区2020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工业稳步开局资金)奖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方向 本项资金为一次性支出奖励,激励为今年1-2月成都高新区工业经济增长做出贡献的工业企业,重点考核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贡献。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本资金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企业注册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并已纳入成都高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企业2020年1-2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在10%及以上,且工业增加值同比净增量在2000万元及以上。 (三)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用良好。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 (二)企业2020年1-2月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及净增量情况表(附件2,建议企业提前咨询高新区统计部门,了解是否符合此项条件)。 (三)企业营业证照及相关证照复印件。 (四)企业近三月完税证明(附税务电子章或鲜章)。 (五)企业最近一个月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产值报表。 (六)企业2020年1月和2月用电缴费凭证。 (七)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3)。 以上资料请企业同时准备纸质文档和电子档案。纸质文档按顺序胶装成册(2份),加盖公司骑缝章,同时按照材料要求在指定的地方盖章;电子文档须采用有关资料原件彩色扫描,必须与纸质文件一致。 四、使用流程 (一)申报。切块资金下达后,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发布资金申报通知,拟申报企业及时向经济运行局提出申请。 (二)初审。经济运行局会同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经济运行局审议。经济运行局将初审企业名单提请局办公会审议。 (四)分管委领导审定。经济运行局将局办公会审议结果提请分管委领导审定。 (五)公示。将审定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经济运行局会同财政局按照奖励标准将资金及时拨付至企业。 (七)备案。将资金拨付情况书面报送市经信局备案。 五、申报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尽快将本通知传达到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进行申报;拟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二)本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央、省和市级其他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申报。 (三)请拟申报企业于8月4日17:00前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附电子版)报送至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经济运行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企业基本情况表 2. 企业增加值情况表 3. 诚信申报承诺书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20年7月28日
附件下载
我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