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扩权强县科技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上新台阶,我厅将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市(州)和扩权强县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川科高〔2016〕17号)的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成立时间在半年以上,运营良好的众创空间开展备案申报工作,并对各众创空间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统一寄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时间安排 2020年7月6日—7月31日,受理申报材料。本年度只开展一次备案,请各市(州)和扩权强县科技主管部门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2020年8月8日—9月30日,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 2020年10月9日—10月30日,审议、公示、公布备案名单。 三、材料要求 (一)众创空间介绍。 1.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附件2); 2.众创空间概述(包括众创空间定位、特色和理念,场地和硬件设施情况)、主要负责人简介; 3.众创空间的运营机制和服务模式介绍,投融资服务情况(含导师、培训、路演、沙龙、大赛、资源对接等); 4.众创空间的成功孵化案例(重点介绍众创空间通过什么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了什么问题); 5.所有入驻创业团队、企业汇总表(附件3)。 (二)证明材料。 1.众创空间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众创空间的产权证明(或委托、租赁合同)复印件; 3.众创空间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4.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的相关协议,拥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存款证明、设立创投资金的文件、如何使用创投资金的文件等),并提供资金使用的案例证明(如:投资证明文件等); 6.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7.创业团队、企业入驻协议,若为入驻企业,则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为创业团队,则附上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请双面打印(复印),注明书脊,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需刻录在注明众创空间名称的光盘中,随纸质申报书一同报送。 四、注意事项 1.申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的单位不能再申请省级众创空间备案。 2.科技主管部门应单独出具推荐材料,勿装订在申报材料中,并将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际广场7栋704B 附件:1.2020年度申报省级众创空间推荐表 2.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 3.入驻团队、企业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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