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天府新区高企认定奖励申报
一、申报要求
申报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注册并纳税在天府新区直管区的企业;
(二)2015年度以来,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天府新区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高企奖励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申报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在线填写认定奖励补贴申请并上传附件后提交,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上报,申报材料包括:
1.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认定奖励补贴申请表;
2.附件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等);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其他相关资料(据实提供)。
(三)申报审核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局窗口、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四)材料报送
经天府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局网上审查通过的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局。
四、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2日24时
项目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6日17时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局(含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包括退回修改再次提交):
2018年6月29日17时
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截止时间:
2018年7月6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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