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科技攻关对疫情防控的支撑作用,结合我市防控实际情况和需要,特紧急启动征集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科研力量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早期检测、治疗以及防控中的问题。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重点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急需、短期内可投入实际应用的检测试剂及设备、药物及疫苗等技术和产品研发(支持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临床治疗、诊疗信息服务平台等中、西医应急技术攻关(支持实施技术创新研发项目)。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指南)
二、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限期申报,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星期五)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避免疫情扩散和蔓延,减轻申报单位负担,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kjxm.cdst.chengdu.gov.cn)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其中:申报书封面页、承诺书页和审查意见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由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联合申报需加盖联合单位公章,均扫描作为附件上传)并提交,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注:项目名称后请加注“(新冠防控专项)”
(三)项目审查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等各审查环节要实行速审速批“绿色通道”,在1个工作日内分别快速完成网上审查。
(四)材料报送
项目单位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五、注意事项
1.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
2.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所管理市级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未授予推荐权限的市属单位的推荐单位请选择“市级各部门”。
3.高校院所负责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检测试剂及设备、药物及疫苗方向)
2.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指南(预防控制、临床治疗、诊疗信息服务平台方向)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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