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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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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12-04
  • 来源:民政厅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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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41号)要求,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市(地)工信局按照《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积极参与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请申报企业填写《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2019年4月1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省工信厅信软处,电子版发送至331446006@qq.com。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18日

附件1_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附件2_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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