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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开展2017年度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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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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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11-26
  • 来源:其他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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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意见》(渝府法制发﹝2016﹞13号)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全面推开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市城乡建委联合市城建开发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根据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随机抽查的区县、部门、领域、事项达到100%,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要求,确定本年度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共8项。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后续监管;
  2.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3. 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管;
  4.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方案备案;
  5. 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承诺公示和交付使用告知管理;
  6. 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公示管理;
  7.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管理;
  8.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管理。
  二、抽查方式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 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抽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全面覆盖、分类分级、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分别建立完整的抽查对象名录库,含企业库和项目库;根据抽查事项,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明确抽查人员,建立抽查人员名录库。
  2.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要求,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通过 https://choujiang.51240.com/ 网站提供的随机抽取功能,将抽查对象名录复制进“抽取名单”中,按照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抽查对象3%的要求,抽取足额数量的抽查对象;再用同样的方式从抽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抽查人员,按照抽查事项实施检查。
  3. 实施检查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检查通知书》(附件1),告知行政检查的依据、内容、要求、检查人员名单等。
  4. 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完整记录检查对象、内容、结果等事项,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2),并入卷归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做好全过程的记录。
  三、抽查结果通报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在完成本年度抽查工作后,在今年12月5日前将抽查对象名录库、抽查人员名录库、《2017年度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表》及检查报告电子文件报送市城建开发办经济政策处,我办将把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体系记录,并通过“重庆市房地产开发网”等方式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抽查要求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本年度内因同一事由对同一对象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但对存在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应适当提高抽查频次。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市和区县(自治县)两级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与管理对象范围安排抽查工作,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抽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行政检查通知书
  2. 检查记录表
  3. 抽查结果汇总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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