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推动我省创业孵化载体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2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积极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297号)、“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科发火〔2017〕12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2号)文件要求的福建省众创空间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网上信息平台(网址:*** 2.市级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对网络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后,于12月5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和《2019年度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推荐表》(附件2)寄送至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3.省科技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实地核查,评审合格且拟推荐上报的众创空间经公示后报送科技部。 三、注意事项 1.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必须是独立法人; 2.已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运营主体,不得再重复申请备案国家众创空间; 3.众创空间名称要体现出空间的定位、特色和理念,名称不建议直接使用省市行政区专属名称,(例如XX省众创空间、XX市XX区众创空间等),众创空间名称一般不应与运营主体名称重合; 4.申报内容未有危害国家安全,涉及军事和保密的内容以及敏感词汇; 5.申报内容填写完整、合理、有效,附件证明材料齐全。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创新办: 联系人: 林苏榕 刘建成 电 话:0591-87862991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赵伟伟 刘旭 电 话:0591-87645522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611号创业园1号楼南区907室 附件: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2.2019年度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推荐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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