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闽政办〔2017〕141号)和《福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实施细则(试行)》(闽科高〔2018〕10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2019年第一批518家企业拟入库备案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并提供该企业存在的不符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备案条件的具体理由和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凡匿名或无具体理由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高新处)。 附件:福建省2019年第一批拟入库备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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