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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切实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提高服务质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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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提高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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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10-30
  • 来源:文化和旅游局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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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成都旅游执法支队:

国庆期间市、区两级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个别区(市)县依然存在涉旅购物店涉嫌虚假宣传、诱导购物、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旅行社涉嫌“阴阳合同”“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损害游客合法权益,更影响我市城市品牌形象和美誉度。为进一步深化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扰乱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文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涉旅购物店联合专项检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市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7〕46号)精神,按照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各区(市)县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成都旅游执法支队要切实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涉旅部门立即对辖区内涉旅购物店(点),特别是接待旅游团队销售珠宝玉器、乳胶产品及保健药材购物店,开展拉网式联合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拉单列表、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购物店或个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惩并形成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整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维护我市旅游业形象。

二、加强旅行社和导游人员执法监管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区(市)县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成都旅游执法支队要举一反三,加强旅行社和导游人员执法检查,继续按照《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9个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成都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成文广旅发〔2019〕147号)工作要求,以“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游业务”为整治重点,加大驻点检查、随机抽查、集中巡查、执法暗访力度,严厉打击市场乱象,切实保障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三、加大工作信息报送力度

旅游市场检查信息是了解市场整治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和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的重要依据。目前,金堂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按要求报送了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总结;高新区、锦江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等19个区(市)县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情况。请各区(市)县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含整治数据、整改情况、先进经验、创新做法等信息,并于11月20日前将涉旅购物店联合专项检查、旅行社和导游人员执法检查书面情况和《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数据统计表》(见附件)上报我局。同时,我局建立了市场整治工作微信群,请各区(市)县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成都旅游执法支队确定专人于10月23日前加入该群,以便工作沟通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数据统计表

      2.市场整治工作微信群二维码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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