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文广旅行政管理部门,市非遗保护中心: 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市文广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成都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反馈意见审议等评审程序,组织开展了成都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成都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名单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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