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企业: 为推动我省入境旅游发展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四川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意见》等有关精神,原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开创了入境游市场的宣传营销新思路,拟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的作用,联合省财政厅于2017年2月23日,研究制定并出台了《四川省入境旅游奖励办法》。 根据《四川省入境旅游奖励办法》,我厅组织了对2018年四川省入境旅游“境外宣传促销奖励”项目的评审。现我厅已完成了“旅行社申报”“会计师审计”“终审”“厅党组会审议”等环节。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2018年四川省入境旅游奖励“境外宣传促销奖励项目”共收到75个申报项目,申请金额共计 3,557,828.30元。符合奖励条件的申报共66个,奖励资金共计3,070,842.80元。审减总金额为486,985.50元,审减原因详见会计师出具的《2018年四川省入境旅游奖励资金终审明细表》(见附件)。 如有异议,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情况反馈至我厅。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四川省入境旅游奖励资金评审明细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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