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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征集2019年绵阳市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专项项目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专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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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10-22
  • 来源:科技局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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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科技局,科学城办事处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现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规范优化工作的通知》(国科办高〔2018〕34号)、结合《绵阳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经研究,现补充征集2019年绵阳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专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指南 
    绵阳市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单位申报要求 
    1.凡在绵阳注册的、诚信状况良好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其中企业为限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示范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可申报。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规定的支持方向及重点领域,项目实施期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9月-2021年9月。 
    3.所有申报项目的附件材料均需在项目申报系统扫描上传,否则不予受理。产学研联合和多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并附上合作协议。 
    4.企业牵头或企业参与申报项目的,应匹配自筹资金,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证明材料(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银行贷款授信证明之一,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5.纳入市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的申报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2018年度《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607-1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 
   (二)项目负责人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有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以上); 或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省部级、市级科技进步奖的科技人员(获得个人证书)。 
    2.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项目的实施,有足够的精力投入项目组织和管理。 
    3.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有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无故未验收或项目正在实施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三)项目推荐单位要求 
    请各项目推荐单位(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查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统一推荐,并向市科技局报送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进入“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完成项目在线申报,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后送项目推荐单位(申报单位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三)项目推荐单位汇总通过审查的项目,并将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份、连同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集中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16时自动关闭 。 
    五、联系方式 

    绵阳市科技局高新科(232室) 

  附件:绵阳市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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