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市《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京财经一[2014]449号)、《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修订)》(京财经一[2016]521号)、《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京科发一〔2017〕25号)、关于推广应用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政策(修订)》(京财经一[2016]522号)、《关于购买纯电动客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159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拟拨付的2019年北京市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为便于社会监督,在补助资金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对拟补助资金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019年北京市拟拨付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明细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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