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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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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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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10-17
  • 来源:经信局(委)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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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41号),我局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围绕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面,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实施方案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在北京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呈健康发展趋势。

  (三)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示范内容包括5类领域10个方向。

  (四)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须符合《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见附件1)要求。

  三、报送方式

  (一)请相关申报单位按《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要求编写申报书并提供随附材料。

  (二)请于2019年3月27日18:00前,将申报书和随附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送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208号

  附件:1.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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