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企业、机构:
为客观反映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建设成效,客观评估法治环境建设成果,在2018年已开展法治环境白皮书项目基础上,成都市商务局拟开展《成都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白皮书》编制项目,并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法治环境建设作为推进自贸试验区外商集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其评估体系的建立及法治环境建设成效的测评是法治环境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编制《成都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白皮书》,有利于客观、准确、全面反映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建设成效,找到优化法治环境建设的科学路径。为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评估成都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进展和成效,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确定评估实施机构。
二、项目内容
1、在现有的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根据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建设情况,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评估。主要包括:对立法、执法、司法、法治保障等领域进行评估,实现对成都自贸试验区法治状态的客观、全面、准确的评价。总结成都自贸试验区在法治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创新成果和整体水平,对标先进做法,深入剖析存在的短板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指明今后努力方向和具体实施路径。
2、收集整理全国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方面的详细案例和数据,对比研究香港、新加坡和上海、深圳等境内外法治环境建设发达地区和城市的有关文献,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各地自贸试验区建设中关于法治环境评价方面的经验做法,开展评估指标的分析和研究,完善成都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模型)。制作调查问卷,采取电话采访、网络在线调查、面对面采访等方式,确保指标体系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形成《成都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白皮书》,并在成都市商务局的授权下公开发布。
三、服务时间
1、服务时间:2019年3月—2019年11月。
2、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并提交《成都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白皮书》终稿。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人民币,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成都市商务委员会提交报名材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比选单位应为依法注册的研究院所、社团组织、咨询服务型企业、事业单位,熟悉了解成都市依法治市和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基本情况,拥有法律法学研究专业团队和相关研究成果,具有承担过依法治市工作、成都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领域研究相关经历。
(二)比选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三)研究团队负责人应具有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主持过相关课题研究的经验,确保研究成果前瞻性强、路径可实施和对策可操作;
(四)研究团队成员应以满足上述要求的专业人士参与,有从事此类重大课题研究的经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开展过相关工作的经验证明材料;
(六)公司或单位情况简介;
注:报名单位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同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19年3月26日下午14:30在成都市商务局703会议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蜀锦路68号C栋7楼)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比选材料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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