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8]119号)要求,相关区(市)县商务及财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农村电子商务试点村的第一批、第二批未验收项目及第三批项目(共计32个)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在区(市)县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我局抽取相关专家3名(电子商务专家2名、财务专家1名),与市财政局组成联合验收抽查小组,按照30%的比例抽取了10个项目,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查验的方式进行了抽验,专家组一致同意对抽验项目通过验收。 2019年4月29日
现将32个农村电子商务试点村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9年4月29日起至2019年5月7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成都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审计监督处,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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