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 2018年度中央外经贸资金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有关项目资金支持汇总表
按照《2018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8〕105号)文件要求,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对拟支持的相关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2019年7月10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止。对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市商务局。个人意见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并附准确联系方式。不署真实姓名或不加盖公章、送达时间超过公示期的意见无效。
成都市商务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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