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抓紧组织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川环函〔2016〕980号)要求,我厅近期组织环保和财务专家对各地申报的2017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审查,现将通过专家审查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12月5日—12月12日。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土壤环境管理处或机关纪委反映。 附件: 2017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一览表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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