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和运行流程暂行规定》(川环发〔2018〕31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批次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方案)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4日至28日。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规划财务处或厅直属机关纪委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 附件:2018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 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
附件
2018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方案)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方案)名称 | 项目属地 | |
市(州) | 扩权县(市、区) | ||
1 | 达州市宣汉县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2017-2020年) | 达州市 | 宣汉县 |
2 | 达州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 | 达州市 | 万源市、通川县 |
3 | 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 | 绵阳市 | 江油市、经开区、安州区 |
4 | 德阳市水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 德阳市 | 罗江区 |
5 | 四川汉源工业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 雅安市 | 汉源县 |
6 |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 泸州市 | 龙马潭区 |
7 | 犍为县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乐山市 | 犍为县 |
8 | 遂宁市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遂宁市 |
|
9 | 蓬安县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南充市 | 蓬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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