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促进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商财〔2019〕35号)文件要求,经申报单位自愿申请、专家组评审,确定2019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促进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6月18日前向商务厅书面反映情况。 四川省商务厅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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