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两江新区科创局,万盛经开区科技局,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有关企事业单位: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8〕38号),(以下简称评选通知)要求,为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2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5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名额分配
1. 市知识产权局推荐项目14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8项,外观设计专利项目6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示范企业不占此项指标。
2.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江北区)可另推荐项目2项。
3.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长寿经开区和重庆高新区分别可另推荐2项。
4.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力帆集团、长安汽车、紫光化工、海扶医疗、小康汽车、隆鑫通用、中冶赛迪、金山科技、西山科技、太极集团、华森制药、大有表面、润泽医药、东风小康等14家企业)可自荐1项。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万盛经开区科技局按照推荐条件对本地区专利项目进行筛选,择优推荐。并将排序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各项目的推荐理由(附件1)等连同项目申报书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2.市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市的申报推荐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
3.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申报。由专利权人提供有关材料,并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经两名院士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后,直接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件报市知识产权局备案。
4.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报市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由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向评审办公室推荐。
(二)申报材料
1.由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需提交项目资料电子件1份,每个推荐项目包含: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按照顺序胶装装订成册。同时填写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申报项目一览表(附件3)。
2. 由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应提交推荐函1份(纸件,附件2),应包含排序的推荐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材料确认表。以及项目资料1份(用光盘存储,光盘上用标签标注“中国专利奖”及推荐单位名称),每个推荐项目包含: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推荐工作,并于4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区(县)申报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项目汇总表
2. 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主要推荐渠道推荐名额表
3. 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申报项目一览表
4. 推荐函
5.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6.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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