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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移动互联网示范应用项目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移动互联网示范应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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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1-22
  • 来源:国家改革委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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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精神,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成都市移动互联网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移动通信核心技术及重点产品的研发生产、移动智能终端核心技术及重点产品的研发生产、数字娱乐与媒体类应用、支付及移动电子商务类应用、移动互联网+应用、产业服务平台等。

二、申报条件

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达到以下条件:

(一)产品类: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移动通信产品,或移动智能终端产品;

(二)服务类: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商业模式较为成熟的移动互联网产品(年服务企业超过100个以上,或年服务个人超过50000个以上,或年收入超过1000万元以上);

(三)平台类:服务移动互联网产业效果明显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移动互联网示范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项目实施方案及应用推广情况报告;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见附件2),以及项目执行期间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力资源投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材料(含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级项目情况、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发明专利情况、企业信用证明等)。

按项目投入的5%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注意:

(一)已获得过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项目需为2017年建成或投入运营的项目,跨年度项目投入补贴认定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超出认定时间的投入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企业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供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四)申报企业将申报书一式两份报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18848271358

                028-8620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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