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要求,为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名额分配
1.市知识产权局推荐项目14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8项,外观设计专利项目6项。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江北区、九龙坡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长寿经开区、重庆高新区)分别可推荐2项,不占市局推荐指标。
3.自2019年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力帆集团、长安汽车、紫光化工、海扶医疗、小康汽车、隆鑫通用、中冶赛迪、金山科技、西山科技、太极集团、华森制药、大有表面、润泽医药、东风小康、川维化工、重庆通用、银钢科技、博腾制药、合川盐化工业等19家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不占市局推荐指标。
4.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申报。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院士推荐项目不占市局推荐名额。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1.市知识产权局推荐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报,由各区县按照推荐条件对本地区专利项目进行择优推荐,并将排序的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项目申报资料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2. 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院士推荐项目均须报市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3.市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市的申报推荐工作,组织专家对市局推荐项目进行择优评审、对第2条所述项目进行审核,并在市局官网上统一公示后一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二)申报材料
1.由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由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园区推荐的项目、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应提交:
项目申报资料:纸件一份和电子件,每个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纸件资料按照顺序胶装装订成册。
2.院士推荐项目,应提交:
(1)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2)项目申报资料同市局推荐项目。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推荐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 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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