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成都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成都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成都高新区于2026年8月启动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事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远发展,各单位要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及时部署安排,大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促进非遗项目保护。
二、以传承为中心,严格申报程序
坚持标准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对辖区内的申报项目和传承人进行认真筛选与审核,严格遵循“宁缺毋滥”原则,确保申报对象具有鲜明的代表性和保护价值。严格履行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科学合理安排各阶段工作,根据需要开展实地调查走访,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效优质完成申报工作。
三、加强申报材料审核,确保规范性
成都高新区商务文旅局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推荐意见未进行针对性分析评价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
四、做好信息公开,履行告知义务
成都高新区商务文旅局将及时将此次申报工作信息传达到相关单位(人),详细告知拟申报项目和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加强申报工作过程中的业务指导。
成都高新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17:00。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3362153(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成都高新区商务文旅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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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成都高新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规程.docx
附件2.成都高新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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