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宜府办函〔2024〕44号)中文件第四条和第七条有关政策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资源配置科0831-8228140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126号
附件:优秀市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配套经费政策补助单位名单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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