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第三批)的通知》(工信厅通装函〔2026〕387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第三批)的通知》要求,现将组织申报及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请广泛发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积极申报。申报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不含)之前。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参与智能制造重大专项攻关。鼓励港澳科研单位参与。
二、推荐程序
(一)项目组织推荐。各区和开发区工信部门负责推荐在本辖区注册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等)牵头申报的项目,中央企业集团下属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应通过央企集团推荐,或经中央企业集团同意后由地方工信部门推荐。
(二)审核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申报通知和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各区和开发区工信部门要对照“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认真审核把关项目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三、材料报送
(一)“筑峰强链”企业。对于省“筑峰强链”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可选择直报省工信厅,请按照省工信厅通知要求于9月20日前在国科管系统完成网上填报。
(二)非“筑峰强链”企业。请各区及开发区工信部门于9月17日前报送相关纸质材料至市工信局装备工业一处、申报企业在国科管系统完成网上填报。
报送纸质材料清单:(1)推荐函(加盖各区及开发区工信部门公章);(2)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加盖各区及开发区工信部门公章)。
申报过程中,如对项目申报指南有疑问,请联系010-63322089、010-63490344;如对项目申报须知有疑问,请联系010-68209769、010-68207706;如对填报国科管系统有技术疑问,请联系010-5888299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第三批)的通知(工信厅通装函〔2026〕387号)
1-1.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第三批)指南目录
1-2.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第三批)申报须知
1-3.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第三批)项目申报书及预算申报书
1-4.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第三批)推荐汇总表
1-5.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第三批)形式审查要求
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9日
(联系人:王申,联系方式:025-6878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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