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链专班、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产业园区管委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专业成果转化机构,各有关企业:
按照《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成都市财政科技资金“先投后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模式
“先投后股”是指市级财政科技资金以项目资助方式,先期投入尚未获得投资机构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对企业开展二次开发、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和小规模试产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给予支持;达到转股条件后,将投入资金转化为企业股权,市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管理职责并适时退出。
二、征集时间
采取常年征集方式,满足要求的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可常年申报。
三、支持对象
重点聚焦“9+9+10”现代化产业体系,依托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尚未获得投资机构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
(一)种子期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年,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处于创意构想、技术原型研发阶段,业务模式尚未定型,正在进行市场初步验证。
(二)初创期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业务模式尚在成熟发展中,处于技术产品研发、市场验证阶段。
支持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依托“科创天府·智汇蓉城”活动对接项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蓉漂杯”等重大创赛获奖项目成立的企业(含上述活动对接发现的企业);
(二)依托重大创新平台“沿途下蛋”项目,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业孵化项目成立的企业;
(三)依托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产出成果,市级(含)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科研成果成立的企业;
(四)专业成果转化机构、中试平台、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等推荐的企业;
(五)产业链专班、区(市)县、产业园区推荐的企业。
四、支持条件
(一)单项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开展二次开发、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小规模试产等成果转化活动总投入的50%;
(二)申报时,企业股东现金实缴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5%;
(三)申报时,创业团队持股比例不低于30%(含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和现金出资)。创业团队是指项目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可对企业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的成员,以及从事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构;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具有承担技术研发、科技项目应用转化的工作经历,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五)企业不存在营业执照被注销或吊销、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且至今仍未被移出、近两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
(六)项目具备良好的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具备良好的产业化潜力和市场价值,技术路线和商业计划科学合理,相关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和纠纷。
五、支持额度
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重大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高端人才领衔: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A类、B类人才领衔的创业项目;
(二)强链补链亟需:属于我市重点产业链急需的关键重点环节或技术薄弱环节的项目,对我市产业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支撑、引领作用;
(三)技术水平先进:属于填补国内空白、引领产业升级的原创关键、核心技术;
(四)企业自身投入大:企业现金投入不低于支持资金的50%。
六、支持周期
“先投”阶段科技项目的支持周期最长5年(以项目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5年内达到转股条件的实施转股;项目执行满5年未达到转股条件的按科技项目管理程序验收结题。
七、项目推荐
各产业链专班、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产业园区管委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专业成果转化机构等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荐优质项目申报。
八、项目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创通”平台(以下简称科创通平台)(网址:*** style="font-size: 12pt;"> (二)项目填报
申报单位登录科创通平台,根据本通知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项目附件材料,完成填报后由申报单位提交。
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项目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
(三)项目审核
申报单位提交成功后,由项目所在地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审核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含),该审核时限不含退回修改后再次审核时间,退回修改后的再次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审核时限不变。
(四)项目立项
项目所在地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按程序开展项目入库、项目论证、投前调查,提出立项建议报市科技局审批。市科技局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批准立项建议后形成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准予立项。
九、申报材料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单位进入项目论证环节,促进中心再另行通知申报单位报送纸件。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一)政策咨询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金融处
联系方式:袁老师,61881737
(二)申报咨询
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方式:朱老师,67172750;周老师,85020769;刘老师,62788677
(三)技术咨询
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方式:62788675
十一、注意事项
(一)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二)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凡是以我局委托、合作单位名义代理项目申报的,均属诈骗,请各申报单位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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